近日,有知情人士在微博上爆料稱,安徽移動阜陽分公司在阜南縣苗集鎮的主干光纜多次被蓄意破壞,安徽移動先后三次報案。據透露,此次并非盜竊光纜,而全部是剪斷光纜,顯然是業內人士所為,而且此次行為嚴重,幾十處光纜被剪斷。
看到這則消息的時候,筆者心中已然沒有了之前的震撼。細細想來,這幾年,每逢秋季學生開學前后,都是剪光纜事件的高發季節。這種發端于電信運營商爭奪校園學生用戶資源的方法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常態,變成運營商競爭亂象的一種。
事實上,針對運營商競爭亂象,國家工信部已于今年7月出臺了《關于規范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校園電信業務市場經營行為的意見》。該意見中明確了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在開展校園營銷時不得有的5條行為。既然如此,為何剪光纜這種低劣的競爭手段會屢禁不止呢?
盡管近年來電信運營商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競爭與挑戰,但運營商從自身出發,結合自己的特點,尋求有效的差異化競爭手段,提高服務用戶的水平,才是正道。可惜的是,在這個正道上,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卻是乏善可陳,在同質化競爭和單純追求用戶規模的慣性思維模式下,除了比拼價格,還是價格。而價格戰的極限就是惡性競爭。
筆者認為,電信業適度有效的競爭是行業健康發展的保證,但市場競爭的前提必須是確保用戶的權益,其中最基本的是保證用戶的通信網絡暢通。這是任何一個運營商和通信業員工都必須具備的最基本的職業操守和底線,而剪光纜則意味著這種底線已經喪失。
此外,通信網絡全程全網、互聯互通是電信業賴以存在的基礎,那么運營商不僅要確保自己網絡內的用戶通信暢通,更要確保與其他網絡的互聯互通。剪斷光纜、為了競爭損害用戶的通信暢通,到頭來受到傷害的還是企業自身,損人不利己。
縱觀當今產業的發展,競合已經成為一種趨勢,對于電信運營商更是如此,在競爭的基礎上,形成各自優勢的互補,共同培育和開發市場及用戶才是運營商明智的選擇。
鑒于現階段剪光纜行為的蔓延之勢,筆者認為,除了各運營商內部自身的反省外,有力的監管和執行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