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中國“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指出要“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但直到現在,還沒有國家層面的制度安排。
此前,國家發改委已提出,將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湖北6個區域試行碳排放交易。也有發改委官員曾在公開場合表示,支持東部人均GDP高于1萬美元且地方政府有意愿的地區,開展碳交易的試點工作。
盡管決策層提出了試點先行,但實操層面仍然膠著不前。事實上,國際上的碳交易基本在“總量控制”(CAP)原則上實現,但有觀點認為,這種“總量”控制會影響經濟發展速度,或許這是難以全面推行碳交易的因素。
針對此,原北京環境交易所副總經理王毅剛提出了新的交易設計思路,即“總量分置”,也就是排放存量進行碳交易,而新增排放量不納入,只設定較高準入門檻。
這一截然不同的中國碳排放交易體系設計框架,體現在他的新書中,即《碳排放交易制度的中國道路》。
“目前6個碳交易試點地區,是在地方自愿基礎上產生的,有些地區缺乏對碳交易制度足夠的理解!蓖跻銊偙硎。
對此,他開出了新的“藥方”,即中國可以選取華北電網區域作為核心減排區,先行開展碳排放交易。所謂華北電網區域,是指山西、河北、山東、內蒙、天津和北京。
這一思路,能為破局中國碳交易打開新的空間?
頂層設計新思路:總量與區域分置
總量分置會促進碳市場的流動性
《21世紀》:國際上的碳交易基本在“總量控制”(CAP)原則上實現,你提出在中國實行“總量分置”,能詳細解釋一下嗎?
王毅剛:總量分置指的是,將特定區域內管制對象的排放劃分為存量與增量兩個部分。存量部分是某一基準年前,已經存在的設施的碳排放量,增量部分是基準年后新建設施產生的碳排放量。
對存量部分,根據其歷史排放量和減排目標,開展總量控制與交易;增量部分則不設定總量控制,只設置較高技術標準等進入門檻,比如火電廠新裝機組必須是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超超臨界的高效率節能機組。
不過,增量部分的排放并非不受控制,若干年后,部分增量將轉化為存量,接受管制。
《21世紀》:既然歐洲使用CAP原則,在碳交易方面有較為成功的實踐,中國為什么不能使用CAP原則?總量分置的出發點是什么?
王毅剛:這是由中國建立碳排放交易體系的約束條件決定的,就是中國既要發展,還要排放。但必須找到降低排放的路徑,這包括制度路徑和科技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EU ETS是在歐洲發展到達頂峰的時候設計的,比如,在1997~2007年間,歐洲鋼鐵業僅增長了7.4%,而中國增長了接近4倍。
就電力需求增長而言,1990-2003年電力需求歐洲多數國家增長不超過3%,有的國家電力需求甚至有所下降。盡管如此,歐洲在排放交易體系設計時,對新進入者(也就是新增投資)采取的是按照相應的基準要求免費發放配額的方式。因此,總量分置不是一個首創,而是歐洲經驗的實質。歐洲經驗的絕對限制(CAP)只是歐洲產能新增投資偏低的一個結果。
另外,有了總量分置,會促進碳市場的流動性,而流動性是碳市場有效率的關鍵。企業不會因為新的投資計劃需要配額,而過度儲備配額。
碳市場起步應是區域性
對一個微小化區域,特別是對一個城市進行強制減排不適合
《21世紀》:除了總量分置,你還提出區域分置,具體是什么意思?
王毅剛:區域分置的思路來自于《京都議定書》!毒┒甲h定書》的國際減排模式實質就是分置處理:即如果無法做到全局性的強制減排,但可以推動某一地區進行強制減排。只要這個區域有足夠的幅員和經濟比重,形成的碳價和激勵將是全局性的。
我認為,對一個微小化區域,特別是對一個城市進行強制減排不適合,流動性有限。
中國需要的是一個,真正在全國有實質意義的、對中國低碳產業提供充分激勵的市場。中國碳市場應當在起步階段,就是一個規;⒂辛鲃有、具有金融特征的市場。
在區域分置上,可以設計三級減排區域:先行核心減排區、漸進預備觀察減排區以及全國的自愿減排行動區。
《21世紀》:要推行“總量分置與區域分置”,您覺得最先應該解決什么問題?
王毅剛:我認為,首先,要提高認識。碳交易制度不只是簡單的節能減排的政策工具,應該作為市場經濟制度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是配置資源的基礎性制度。
第二,碳交易制度一定要有一個符合中國國情的頂層設計方案,一個頂層的決策和執行機構。因為,我國區域性碳排放交易體系,必須是建立在立法層次之上的體系實踐,而不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開展的試驗性的項目。
特別是,如果跨越省或市開展區域性碳排放交易體系,中央干預下的立法合作必不可少。碳本身是國家規定下的排放權利,這和貨幣完全一樣是依賴于國家信用的資產。
這與過去改革開放之初,在深圳等地方設置特區不一樣,那是一種福利贈與。而現在,碳交易制度對地方不是簡單的福利贈與,而是實施一項具有很強外部性的公共政策。
《21世紀》:有碳市場人士提出質疑,認為“總量分置”方式如果沒有后續政策推進,容易導致碳價偏低。
王毅剛:這個問題,可以通過國家配額儲備機制和碳價底價引導,更可以通過后續階段產業和區域的推進,維持較高的碳價預期。
碳交易結合電力改革
“總量分置”緩解地方間和中央利益沖突
《21世紀》:您認為中國碳交易可以從什么行業開始?
王毅剛:國際慣例電力行業,特別是煤電是最重要的限排行業。火電行業具有減排成本偏低、電力供應具有網絡特征和一定的壟斷性質,選擇從火電行業開始碳交易可以避免排放轉移和競爭力削弱的問題。同時,電力行業是我國排放數據基礎較好的行業之一。
《21世紀》:中國碳交易擬從地方開始,但是電力企業大部分是央企,到時候到底是聽地方的還是聽央企主管部門的?
王毅剛:事實上,我們提出的“總量分置”,由于對增量部分不設定總量控制,實際并不涉及到央企、地方的利益對決。相對來說,有效地緩解了地方間和中央利益沖突。因此,總量分置,是一個可以快速實施的方案的前提,降低反對意見和談判成本。
而且,跨區域性的制度設計,實際上需要國家層面的規劃,看起來雖然是地方政府站在前頭,但是,站在背后的其實是中央政府。中央政府起著最終的調解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碳價可能會增加電力企業成本,如果電價不進行浮動,企業盈利會受到影響,帶來電力投資下降,長期看,會產生能源安全問題。因此,要求電價可以有一定自由浮動的改革。在初期階段,可以適當調高電價。
所以,要把中國的碳交易與電力改革結合在一起。
華北電網范圍為核心減排區
中國碳交易中心和碳交易試點地區不完全是一回事
《21世紀》:中國哪個區域適宜作為先行核心減排區?
王毅剛:碳排放交易制度首選限制排放的行業是電力行業,那么以電力行業的競爭優勢而言,可以選取華北電網區域作為核心減排區,即山西、河北、山東、內蒙、天津和北京。
首先,華北電網區域在目前中國整體看來,是煤電生產具有優勢的地區,在這個地區進行碳排放限制,可以最直接提高中國的煤電使用效率,避免落后產能的鎖定。第二,華北電網地區在風能和太陽能、煤層氣等新能源上具有突出稟賦;
最后,華北電網有電力需求端的市場優勢。拿鋼鐵行業來說,鋼鐵行業在華北區域的競爭優勢非常明顯,而鋼鐵行業是用電大戶。
《21世紀》:華北地區如果先行減排,該地區可以有什么收益?
王毅剛:華北如果先行減排,除了可以成為碳交易的平臺以外,還可以成為:新電網建設和改革的平臺;減排技術的平臺;低碳產業市場化平臺;國際低碳合作平臺。
最重要的是,可以成為中央減排專項資金的分配平臺和轉移支付平臺。比如說,財政方面,有一個對低碳技術的扶植資金,前幾年資金額就達到幾百億了,但是其分配難說科學、難以監督。當有了一個碳交易機制,就可以通過市場手段來進行資金分配。
《21世紀》:您提出的華北地區先行減排,與國家發改委提出的,將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湖北6個區域試行碳交易,有很大區別。
王毅剛:目前擬議中的碳交易試點地區,是在地方自愿基礎上產生的。地方政府主要動機是,爭做碳金融交易中心,但有些地方政府,對于碳交易制度本身對地方經濟發展的影響和綜合效果有評估不夠充分的問題。
碳,是國家信用和政府信用界定出來的權利和資產,碳金融的前提是法治,當一個決策必須走入立法環節,對決策本身的科學性和長遠性要求很高。中國碳交易中心和碳交易試點地區不完全是一回事。
而且,當一個地區不具備單獨做先行區時,硬性建設一個碳排放體系,也不會出現一個有效率的市場,地方政府也就建設不成一個他們希望的所謂的碳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