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8月12日在京表示,國家發改委8月1日宣布的太陽能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相關政策還需完善,應該與光伏發電行業發展規模、實際水平相適應。
李俊峰說,上述政策沒有充分考慮太陽能具有分布廣、有區域性差別的特點,存在不足。此外,該政策還應該完善、細化相關條款,促進技術進步,并適度控制市場規模。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也表示,該政策具有局限性,只適應西部七省的實際情況。“而且,該政策到現在也沒有公布政策執行后的具體細則。”王斯成說,比如光伏發電項目的具體核準時間、補貼資金的來源以及接入電網的核準條件等都沒有公布。
根據國家發改委8月1日在其網站上公布的《關于完善太陽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光伏發電項目按項目核準期限分別定為每千瓦時1.15元(含稅)和每千瓦時1元,以刺激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