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界訊 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方案》,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將進一步擴大對外資在增值電信業務領域的準入。
《試點方案》提出,將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率先開展試點。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組織對四地試點實施方案和實施條件等開展評估論證,對符合條件的地區作出批復。對于獲得試點批復的外資企業,我國將遵循“內外資一致”原則進行管理,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互聯網接入服務、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等業務外資股比不得超過50%的限制,且不再設股比限制。
工業和信息化部表示,試點地區需在開放創新方面具有一定制度優勢,信息通信產業發展基礎良好、潛力較大,吸引外商投資制度健全,安全監管保障能力到位,試點示范經驗豐富。同時,試點地區還應強化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給予必要的機制和資源保障,做好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服務管理,為電信業務開放創新發展更好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按照國家有關部署,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率先開展試點。四地應由所在省(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提出試點實施方案并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評估論證,調研核查安全監管保障體系等,對符合條件的地區作出批復。實施方案獲批后,相關地區可以正式開展試點工作。
在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絡(CDN)、互聯網接入服務(ISP)、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信息服務中信息發布平臺和遞送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網絡出版、網絡視聽、互聯網文化經營除外)、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工業和信息化部此前已經在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了增值電信業務開放試點,開放了10項增值電信業務中的8項,其中6項不設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起,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政策推廣到了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截止到2024年2月底,共有1884家外資企業獲準在華經營電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