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專家林濤日前指出,中國電信業改革的直接目標是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而所謂有效競爭,只是界于壟斷和完全競爭之間的一種市場形態,與寡頭壟斷比較接近。中國在以后的電信改革中應該注意的問題是,市場不可能容納太多的運營商同時保持高效率運營,一定要防止出現過度競爭的局面。。 林濤通過分析美國電信監管政策走向后認為,美國電信市場在過去幾年中的確存在過度競爭現象。經過這幾次并購之后,美國比較大的本地電話運營商和移動運營商分別都在三四家。為了扶持長話運營商,在1996年新電信法中,FCC正式規定長途業務運營商可進入本地電信業務市場,就是希望彌補當初政策的缺陷。美國電信市場近一段時間發生的并購,意味著電信監管部門和司法部承認“長市分離”競爭模式的失敗。
專家指出,并購對中國電信業的啟示是,有效競爭并不是過度競爭,可以從美國這兩次并購的事實來看,當初中國電信業沒有進行“長市分離”是一個正確的決策。本地電話服務的規模經濟性決定了本地新進入者最有可能通過低價格策略占領市場,這樣,很有可能導致惡性價格戰,將本地電話拖入泥潭。如果沒有監管政策的干預,市場最終會淘汰一家運營商,最后依然只剩下一家運營商。
03年以來,“泰龍模式”一段時間曾被認為是本地引入競爭的好辦法,事實證明是行不通的。同樣,監管機構希望通過“非綁定網絡元素”,使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以及中國鐵通在本地開展同質競爭的思路也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但是,一個自然的問題是,如果同一企業同時運營本地和長途,本地電話的壟斷會不會導致低效率,或者通過交叉補貼打擊長話市場?應該說,監管機構可以通過價格上限管制或者通過財務分離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對其加以控制,但由于監管機構和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監管機構無法完全杜絕交叉補貼現象。
電信產業的范圍經濟特征不僅表現在長話和市話的經營上,還表現在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的經營上。只有實行全業務經營,才能最有效地提供各種電信服務。特別是在全業務競爭下,監管機構不用擔心交叉補貼問題。目前,全球收入排名前列的電信運營商基本上是全業務運營商,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電信業引入競爭的“英國模式”比“美國模式”更加科學。監管機構應該充分認識到這種趨勢,進一步放松對全業務經營的管制。
林濤建議,當前要以3G牌照發放為契機,讓各個運營商之間形成真正的全業務競爭,這一方面是對用戶提供綜合信息服務的要求,一方面是中國電信企業應對電信全球競爭的必然選擇,電信、計算機和有線電視三網合一也是范圍經濟性的綜合體現,這也是全球發展趨勢。但就中國現實而言,加快全業務經營是遵從經濟規律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