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始于2003年7月1日、經歷了18個月的反傾銷調查終于水落石出。2005年1月1日,商務部不出所料地也給出了肯定性裁定。公告稱,經過調查,商務部最終裁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并“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而業內最為關注的美國康寧公司終裁傾銷幅度,最后被裁定為1.51%,大大低于2004年6月16日初裁結果中16%的傾銷幅度。公告還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27條規定,屬于微量傾銷幅度,免于征收反傾銷稅。
盡管對于這一結果,國內相關光纖廠商表示“不可理解”,也會保留進一步動作的權利,但或成或敗,此時去理論的意義和必要性似乎都不是很大。倒是可以回過頭,好好總結一下是次戰役的經驗教訓了。畢竟作為“中國通信產業第一例反傾銷案”,它該留下的東西應該不僅僅是一個死板的裁定結果。
就記者與國內光纖廠商的溝通結果來看,此次訴訟沒能“完勝”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國內企業缺少集體作戰的經驗和足夠強烈的意識,應對國外主流廠商密集公關攻勢的效力不足。另一方面原因則來自于康寧等跨國企業發動的凌厲公關攻勢。
反傾銷中的康寧
國內企業反傾銷調查傳言風起至今,康寧公司一直在公開場合表明自己的“無辜”,被問及任何細節時,就會以不明就里為由,把矛盾轉交給美國總部。從而避免了任何節外生枝的可能。而在非公開場合,康寧公司一直在動用其商業和政府資源,進行頻繁的公關活動。
康寧公司董事長豪敦的哥哥是美國民主黨眾議員,曾經在今年一月份專門為此事來中國,準備拜訪時任商務部長呂福源,但因為當時呂病重,留了封信給商務部就返回了美國。同樣是這位人物,他曾在美國眾議院糾集部分眾議員聯名給中國政府寫信,要求對反傾銷事件慎重處理。據看過此封公函的人士透露,其中“言辭十分激烈”,甚至以“支持可能設置的中美貿易障礙”相要挾。
康寧公司起用的另一位公關炸彈是美國前克林頓政府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伯杰,他的另外一個身份是康寧的咨詢顧問。今年3月,伯杰曾專就此事拜見前商務部長呂福源,而據可靠消息源證實,此次拜訪差點導致反傾銷調查中途夭折。此后,伯杰又再次就此事拜會了新任商務部長薄熙來。伯杰前腳剛走,3月23日,康寧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豪敦又踏進了商務部大門,單獨拜會薄熙來部長。
除此之外,前美國“第一夫人”、現任參議員希拉里希拉里也曾經先后兩次寫信給中國政府,要求謹慎處理光纖反傾銷案。
美國前任商務部長埃文斯在今年6月份初裁出來后公開表示,對于中國政府的反傾銷裁決非常關注,作為美方代表,他希望中國政府的這一決定是公開透明的,同時也希望它沒有違反WTO章程。此后,埃文斯還就此事與國務院吳儀副總理進行了會談。
據接近消息源人士透露,今年內,國家商務部等相關部委幾乎每個月都會收到美國相關協會、公司、政府機關對此事的交涉請求。
這些外來作用力對反傾銷調查和裁定的影響到底有多大,自然不得而知。可見的事實卻是,6月22日,商務部發布肯定性初裁結果后的第7天,商務部就以“案情特殊復雜”為由,將對康寧等公司的反傾銷調查延期了6個月。然后就是最后終裁結果對康寧公司的特別“禮讓”。
另外,某國內光纖企業高層也曾向記者透露,早在2002年9月28日,武漢長飛和江蘇法爾勝就向國家商務部提交了光纖反傾銷調查申請。但“由于一些操作上的原因”,商務部最終公布的申請遞交時間被推遲到了2003年5月7日。7月1日,商務部正式宣布展開光纖反傾銷調查。
此間的2003年4月,康寧提交的G652 D標準即獲ITU-T(國際電信聯盟)認證,成為G652單模光纖的一個子類別。反傾銷申請由此與新標準的確定擦肩而過。
二者之間是否存在必然關系,雖是不得而知。但正是這一延遲,讓康寧G652 D單模光纖產品成了此次反傾銷調查的暫時漏網之魚——盡管在最后終裁結果中,G652 D也被包含在打擊范圍之內。作為純粹的“公司行為”,應該說,康寧公司的一系列“組合拳”打得確實漂亮,從過程和結果而言,皆可曰完美。我們也不合適以是非曲直的論調來褒貶論定。
而應該提出警醒的是,中國企業在中國市場面臨全球競爭的環境下,需要應付的競爭將不僅僅來自于單純的市場層面,對非市場資源的把握意識和能力也將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這種組合的威懾力已經在先前的無線局域網國家標準、TD-SCDMA、出口紡織品、彩電等市場中展現得淋漓盡致。痛定思痛之后,我們有必要留下更多的時間來反省、自省,然后著裝上路。
反傾銷之后
理論上看,從2005年開始,對于國內企業來說,在反傾銷的勝利成果下有5年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來發展壯大。但有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初裁之后已經對產業形成了很大影響,部分韓國企業已經基本上退出了中國市場,而終裁之后對產業的影響相反可能并不太明顯了。也難怪,業內人士曾對記者表示,國內企業現在對于反傾銷終裁的結果已經并不是非常關注了。
對于中方企業來說,最大的冤家對頭可能是康寧公司,而康寧公司最終好像是笑著看了一出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