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居民生活用電推行階梯電價制度,且全市同價。原本電價較高的各縣(市)居民將直接受益,而漳州市區居民電價略漲。因此,漳州市區的階梯電價將設三個過渡期,最遲到2014年7月1日起,全部執行新標準。這是記者昨日從漳州市物價局獲悉的。
居民階梯電價是指將現行單一形式的居民電價,改為按照用戶消費的電量分段定價,隨用電量累進遞增的機制。這主要是從節能角度考慮,鼓勵市民節約用電。漳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果市民每月用電都在第一檔里,那么就能一直享受到最便宜的電價。
之前,漳州全市的電價各不相同,最高為詔安縣0.67元/千瓦時,最低的為華安縣0.5元/千瓦時,相差較大。7月1日起實行居民生活用電同價暨階梯電價,一戶一表第一檔的電價僅為0.4983元。所以,對各縣(市)來說,全面降低了電價,受益較大。
而之前,由于漳州市區(薌城、龍文)為省直供網電價,目前實行的是原有階梯電價方案。即月用電量在150千瓦時以下的為0.4463元/千瓦時,151~400千瓦時為0.4663元/千瓦時,月用電量在401千瓦時以上的為0.5663元/千瓦時,合表用戶為0.4643元/千瓦時。
此次實行階梯電價,對漳州市區來說,有所提高。為此,對省直供網(漳州市區)居民生活用電執行提價過渡措施。居民用電“一戶一表”用戶第一檔電價實施一年過渡到位,合表用戶電價實施兩年過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