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DL-133 01-2000
一、總則
1.1 本標準規定了安徽省電力系統數字微波通信設備所必須滿足的技術要求及測量方法。
1.2本標準適用于電力系統新建、改建、擴建微波通信時工程規劃設計和設備選擇。
二、引用標準
CCIR建議596《數字無線接力系統的轉接》;
CCIR建議938《數字無線接力系統的基帶轉接》;
GB7611-87《脈沖編碼調制通信系統網絡數字接口參數》;
GB3971—83《電話自動交換機局間中繼數字型線路信號方式》。
三、數字微波設備的分類及組成
3.1 數字波設備的分類
3.1.1 數字微波設備按制式分為PDH和SDH系列。
3.1.2 數字微波設備按容量可分為2Mbit/s、8 Mbit/s、34 Mbit/s、155 Mbit/s和2×155 Mbit/s。
3.2 數字微波設備的組成
數字微波設備包括:天饋線系統、收發信單元、調制解調單元、數字復分接單元、公務單元和倒換單元和監控單元。
四、數字微波技術要求
4.1微波電路通道假設參考
在數字微波系統中分為高級、中級和用戶級三個質量等級的數字微波通道。
4.1.1高級數字微波通道
高級數字微波通道用于主要長途交換中心之間,其假設參考通道長度為2500Km。
4.1.2中級數字微波通道
中級數字微波通道用于長途交換中心至本地網交換中心之間,其假設參考通道長度為1220Km。
4.1.3用戶級數字微波通道
用戶級數字微波通道用于本地網內匯接局或端局至用戶間的中繼電路,其假設參考通道長度為50Km。
4.2微波傳輸電路假設參考數字通道的誤碼性能指標
4.2.1高級通道的誤碼性能指標
當實際數字微波通道作為數字通信網絡的高級通道,且其長度L為280-2500Km時:
(1)任何月份0.4×L/2500 %以上時間的1分鐘平均誤碼率不大于1×10-6 ;
(2)任何月份0.4×L/2500 %以上時間的1秒鐘平均誤碼率不大于1×10-6 ;
(3任何月份的誤碼秒累計時間率不大于0.32×L/2500 %;
(4) 殘余誤碼率不大于5.0×10-9×L/2500;
(5)當L小于280Km時,按L=280Km規定其誤碼性能指標。
4.2.2中級通道的誤碼性能指標
當實際數字微波通道作為數字通信網絡的中級通道,誤碼性能指標如下:
(1)任何月份1.5%以上時間的1分鐘平均誤碼率不大于1×10-6 ;
(2)任何月份1.5%以上時間的1秒鐘平均誤碼率不大于1×10-3 ;
(3)任何月份的誤碼秒累計時間率不大于1.2%;
(4)殘余誤碼率不大于1.8×10-8。
4.2.3用戶級通道的誤碼性能指標
當實際數字微波通道作為數字通信網絡的用戶級通道,且其長度L為50Km時:
(1)任何月份0.75%以上時間的1分鐘平均誤碼率不大于1×10-6 ;
(2)任何月份0.0075%以上時間的1秒鐘平均誤碼率不大于1×10-3 ;
(3)任何月份的誤碼秒累計時間率不大于0.6%;
(4)殘余誤碼率不大于9.0×10-9。
4.3設備功能要求和質量指標
4.3.1天饋線系統電壓駐波比<1.2 。
4.3.2微波公務應具備全呼或選呼功能;
公務通道信噪比
區間:≥42dB
全程:>30dB
4.3.3倒換方式:基帶無損傷倒換。
4.3.4 微波設備應配備監控或網管系統;配備的功能和容量可根據實際需要。
4.3.5傳輸容量:
PCM480路(34368kbit/s)
PCM120路(8448kbit/s)
PCM30路(2048kbit/s)
63×2Mbit/s (155Mbit/s)
4.3.6標稱比特率及容差:
基群標稱比特率 2048kbit/s 容限為±50×10-6;
基群標稱比特率 8448kbit/s 容限為±30×10-6;
基群標稱比特率 34368kbit/s 容限為±20×10-6;
基群標稱比特率 155520kbit/s 容限為±20×10-6;
4.3.7幀結構及復接方式應符合CCITT有關建議。
4.3.8設備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MTBF≥15000小時。
五、微波通信網路接口標準
5.1數字微波通信的基帶接口點、基帶信號處理,應符合CCIR建議596《數字無線接力系統的轉接》和938《數字無線接力系統的基帶轉接》的規定。
5.2數字微波通信與數字網間的接口,均在標準數字速率上實現2048kb/s接口, 8448kb/s接口,34368kb/s,155520kb/s接口。
5.3 PCM通信系列64 kb/s,2048 kb/s,8448 kb/s,34368 kb/s數字接口的標稱比特率、比特率容差、碼型、脈沖波形、輸入口與輸出口規范和數字接口抖動和漂移容限,應符合國家標準GB7611-87《脈沖編碼調制通信系統網絡數字接口參數》的規定。
5.4 PCM終端設備應具備有二線E&M、四線E&M和二線環路接口,接口的線路信號應符合國家標準GB3971—83《電話自動交換機局間中繼數字型線路信號方式》的規定。
5.5 遠動裝置、計算機與PCM終端設備的接口,可采用以下兩種方式連接:
5.5.1遠動裝置、計算機當采用數字信號輸出時,應與PCM終端設備低速數字接口相連接,接口技術條件應符合標準。
5.5.2遠動裝置、計算機當采用調制解調器時,應與PCM終端設備四線接口相連接,接口技術條件應符合本標準4.4的規定。
六、微波傳輸系統基本性能測試
6.1天饋線系統指標測試
6.1.1天線駐波比測量
6.1.2饋線駐波比測量
6.2微波發信機指標測試
6.2.1發信機輸出功率的測量
6.2.2發信機輸出頻率的測量
6.2.3發信機輸出電壓駐波比的測量
6.3微波收信機的測試
6.3.1收信機噪聲系數的測量
6.3.2本振頻率的測量
6.3.3自動增益控制(AGC)特性的測量
6.4中頻傳輸通道的性能測試
6.4.1振幅/頻率特性的測量
6.4.2群時延/頻率特性的測量
6.5數字信號接口的測試
6.5.1基帶輸出信號電平和形狀的測量
6.5.2接口阻抗的測量
6.5.3定時抖動的測量
6.6誤碼率的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