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購物買來一臺“諾基亞”手機,怎料拆封后發現手機跟訂購的完全兩樣,市場價才200元,徹頭徹尾是一只“山寨機”。買主孔先生相當氣憤:“電視購物廣告吹噓"不出家門,只要打個電話,就能輕松購物",難道消費者得到的就是這樣的服務?”
送來手機做工粗糙
11月13日,孔先生看到七星電視購物有一條諾基亞N73手機的廣告,畫面上的手機功能齊全、式樣別致,最吸引人的是價格比市場價“跳水”幅度較大,僅售1600,正準備更換新手機的孔先生不由十分心動,他趕緊撥打訂購。第二天快遞人員就把手機送貨上門。
快遞人員走后,孔先生迫不及待打開包裹,眼前的景象使他傻了眼:“跟我要買的手機完全不一樣。”原來,這只手機除諾基亞的耳機外,其余的似乎都跟諾基亞沒有什么關系,做工粗糙的超大屏幕、音質很差的高音喇叭,一看就是隨意拼裝的“山寨機”。孔先生拿著這個“冒牌貨”去手機賣場一打聽,終于明白手里的“諾基亞N73手機”最多只值200元。
上當受騙的孔先生找到七星購物,工作人員說可以換,但是要等通知,如今好幾天過去了,對方遲遲沒動靜。花1600元卻買來一個200元的“山寨機”,孔先生心里一肚子火氣。“去換吧,路費都能再買一部手機了,不換吧,又咽不下這口氣。”孔先生左右為難。
記者聯系七星電視購物,對方承諾,一定會給孔先生退貨,并嚴查問題手機。
電視購物審查不嚴
近來,“山寨機”頻頻活躍在電視購物舞臺,常有消費者被“忽悠”,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轉眼成空。對此現象,某電視臺廣告業務人士表示,客戶向電視臺投放廣告,需提供在工商局登記備案的廣告審查證明。如果是跨省市客戶,需提供客戶所在地工商局的廣審證明。目前,審查廣告客戶的唯一要求是只需要提供廣審證明。由于不少電視購物廣告的廠家跨省市,不少電視臺對此類購物節目審查并不嚴格。
如何才能防止電視購物被騙?業內人士介紹,在電視購物的過程中,由于國內EMS規定必須先付款才能簽收開啟貨物,有無良商家借此做手腳,讓消費者收到與自己先前選購的完全不搭調的商品。因此,消費者嘗試電視購物最好還是選擇物流配送比較完善的購物平臺,這樣退換貨物相對有保障。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電視購物如果對廣告予以投訴,要找當地工商機關,如果是對產品予以投訴的,又要向廠家所在地的職能部門反映,程序十分復雜,所以維權比較困難,消費者千萬要慎重對待電視購物。